題目:2歲以下兒童的原瓶藥水感冒藥為何沒標示劑量?
前幾天(2015/5/5)我在臉書PO出「退燒藥的醫學報告後」,引起不少迴響。
前晚(5/7)有郭懷璟(醫師)者,提出FDA的另一篇公告,來與我討論。
我將這篇FDA的公告稍做些整理,大致重點如下:
1. 公告的主旨是希望(警告)家長們不要因為OTC買不到給2歲以下小孩的感冒藥(咳嗽、鼻塞),轉而購買2歲以上的藥,而自行減少劑量使用來替代
2. 研究顯示,2歲以下的小孩使用感冒藥有相當的危險性,可能因誤服、過量、……等等,經常造成幼兒的死亡。
3. 因為有危險,不希望家長冒然給小孩服感冒藥,所以要求「洽醫師」。藥廠也配合,將2歲以下的藥,從OTC上下架。
4. FDA建議家長可採用其他的方法來減輕感冒的不適。諸如:蒸氣噴鼻、生理食鹽水、吸鼻法(我的診所就是採用此法),多喝水……等等。
所以:
重點是在:為何要「洽醫師」?當然是因為「沒有好處,卻有潛在危害」(感冒藥不但對小孩,對大人也沒好處)。
沒有足夠研究,所以「二歲以下兒童之安全用量尚未建立」,因此才需要小兒科專科的醫師去評估……。敢問郭懷璟(醫師),既然沒有研究,小兒科醫師如何去評估?
相對於台灣的浮濫,「洽醫師」之後,多數美國醫師是不會開藥的,這是事實。
台灣的問題是「小兒科醫師根本沒有評估,而是全面浮濫的開藥」,衛福部、醫學會……,你們在哪裡?
我同意郭醫師的一段話:
「臨床實務的進行中,醫師若並沒有開藥物給病患,往往不符合患者家屬的期待」。 這的確是目前醫療的困境,但若是沒人敢勇於揭發,困境就永遠是困境。
— 在站前恩加中醫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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